
3月2日,夹江县经济信息化商务局、夹江生态环境局共同召开了陶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工作会。会上,印发了《陶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,要求全县涉及喷墨废气的41家企业在4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整治。
其中,在强化综合执法方面,由夹江县经济信息化商务局、夹江生态环境局实行周调度,实时调度企业的进展情况,不定期会同各镇(街道)对陶瓷企业VOCs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督查,对重视程度不够、工作开展不力的陶瓷企业要进一步督促落实,对超期未完成整治或检测结果未达标的陶瓷企业,一律责令停产进行整治,待整治完成检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。
目前,41家陶瓷企业已有3家完成整改,3家正在整改,其余企业正在积极推动整改过程中。